关于开展2022年度成都市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26 作者:qygslxx 浏览量:792次

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软件产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

根据《关于促进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专项政策措施》(成经信发〔2019〕10号)和《〈关于促进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专项政策措施〉实施细则》(成经信财〔2020〕35号)有关精神,现就组织开展2022年成都市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具体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自申报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星期四)止,过期不再受理。

二、项目类别

2022年成都市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包括:人才定制培训项目支持、支持招引软件企业、支持承担国家重大项目、支持开展国家示范项目建设、成都市“首版次”软件产品认定及研制补助、成都市“首版次”软件产品采购应用补助、成都市“首版次”软件应用示范、支持开展标准研制(地方标准)、支持标准化试点示范、支持开展标准体系认证、争创国家级软件类基地共11类项目。

上述类别项目具体申报条件及所需提交申报材料清单详见附件1。

三、申报程序

由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软件产业)主管部门组织企业自愿申报,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初审后会同本级财政部门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联合行文予以推荐。

四、申报材料

(一)材料准备

申报单位须严格按照附件1确定的材料清单明细和材料编排顺序,分别准备纸质版和电子版申报材料,编制材料目录清单,纸质版材料(根据具体通知要求按需提供)装订成册并统一采用白色封面,封面须统一按照附件2提供的模板制作。

(二)材料提交

1.申报评审阶段我局只受理企业电子文档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为PDF格式,按照申报要求顺序分章节压缩为独立文档,每章节一个文档,请严格按此执行。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软件产业)主管部门按照科学便捷的原则自行确定受理企业申报材料(附件1、附件2)的方式。

2.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软件产业)主管部门组织企业自愿申报,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初审,并于2022年6月30日(星期四)17:00前,将会同本级财政部门推荐申报的正式文件(附件4)和企业申报材料电子版报送至市经信局软件产业处(电子邮箱:cdsjxwrjc@163.com)。

3.评审结束后,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软件产业)主管部门按照市经信局安排部署,统一负责将有关项目文件的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市经信局软件产业处。

(三)其他要求

1.申报单位提供的复印件均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整理好原件备查。

2.对未按规定顺序编制排版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3.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同一项目已获得中央、省和市级其他资金支持的(不含配套支持项目),不得再次申报。

4.本附件1所述“项目投入/总投入”包括硬件、软件研发投入(含系统设计、软件开发、硬件开发、系统集成、技术服务、系统软件及工具软件购置、外购或委托他人开发的软件费用,其中硬件研发投入不超过硬件、软件研发总投入的70%)和开展研发的人力成本(含工资、社保,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50%)。

5.为加强项目资金的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本申报指南中的项目,项目补助(支持)资金低于10万元(不含10万元)的不纳入补助(支持)范围,认定的金额不含增值税(进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