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纪委派驻区工商联纪检组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16 作者:admins 浏览量:720次

工商联机关:

2016年年底前,青羊区工商联(总商会)将进行换届,这是我区非公经济界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从严从实加强换届风气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责任主体。工商联党组要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换届工作全过程,把换届风气监督作为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加强领导和统筹,确保换届工作有序健康平稳进行。党组书记担负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敢抓敢管敢碰硬,坚决维护换届工作的严肃性。派驻纪检组担负监督责任,要严肃执纪,严格问责,确保换届纪律不折不扣执行。筹备小组担负直接责任,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协调推进换届风气监督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筹备小组各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做到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二、严明纪律规定。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零容忍”的态度正风肃纪。一是严禁拉帮结派,对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的,一律给予纪律处分。二是严禁拉票贿选,对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者取消候选人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贿选的依法处理。三是严禁买官卖官,对以谋取职务调整、晋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或者收受贿赂的,一律先停职或者免职,并依纪依法处理。四是严禁跑官要官,对采取拉关系或者要挟等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的,一律不得提拔使用。五是严禁造假骗官,对篡改、伪造干部档案材料的,一律对相关人员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六是严禁说情打招呼,对搞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重用说情打招呼的,对私自干预下级干部选拔任用的,一律记录在案,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责任。七是严禁违规用人,对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超职数配备干部和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的,一律宣布无效,并视情节对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八是严禁跑风漏气,对泄露、扩散涉及换届人事安排等保密内容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九是严禁干扰换届,对造谣、诬告他人或者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选举权的,一律严厉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加强思想教育。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换届始终。换届一开始,党组书记和纪检组主要负责同志要与本单位班子成员、重点岗位干部等进行一次专题谈话,提醒督促他们带头严守换届纪律。要加强纪律和规矩教育,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学习干部选拔任用、换届选举工作的政策和法律法规,签定承诺书。要加大警示教育力度,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换届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中央关于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和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的通报精神,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

四、及时查处通报。坚持抓早、抓小、抓现行,对违反换届纪律的苗头性问题,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把问题解决在前端,始终保持对换届中不正之风的高压态势。领导干部因履责不力,导致本地区换届风气不正、换届纪律松弛、换届选举出现非组织活动的,一律严肃问责。造成恶劣影响的,报区委给予相关处理;涉嫌失职渎职的,依纪依法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五、强化监督指导。聚焦换届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开展监督检查,进一步强化监督措施,提升监督实效。落实全程纪实监督,认真执行《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工作的若干意见》,如实记录换届提名人选选拔任用各个环节的主要工作和重要情况,使每个人选的选任过程可追溯、可倒查。强化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换届期间所辖地区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重点看换届提名人选的干部档案是否做到“凡提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是否做到“凡提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有关廉政情况的意见是否做到“凡提必听”,反映有关问题的信访举报是否做到“凡提必查”,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名”“带病提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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