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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新经济发展委员会关于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19 浏览量:747次
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各区(市)县大数据产业主管部门: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软函〔2019〕243号)(以下简称:《申报通知》)(见附件1),为认真做好2020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结合申报要求,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研究项目征集要求
1. 请各区(市)县大数据产业主管部门认真研究《申报通知》项目内容,围绕工业大数据融合应用、民生大数据创新应用、大数据关键技术先导应用、大数据管理能力提升4大类7个细分方向,抓紧组织和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位)开展项目申报工作。
2. 请各区(市)县大数据产业主管部门确保项目及相关内容数据真实合规,督促申报主体在11月22日前登录2020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系统(http://www.bdcases.org.cn)完成注册和填写申报信息,并在11月22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推荐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申报主体的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材料内容与网上填报内容一致)报送至市新经济委。
二、加强项目审查把关
1. 推荐的申报主体须已在成都市内注册、有健全的财务制度、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近三年未被列入企业异常经营名录、安全生产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以及环境污染事故等“一票否决”事项,符合成都市大数据产业统计分类标准规范且在成都市大数据产业统计网络直报系统(http://www.datatongji.com)填报信息并及时更新。
2. 请各区(市)县大数据产业主管部门务必严把项目“入口”关,加强项目申报审查,充分体现政策性项目的严肃性和公平性。
三、推荐原则
市新经济委将严格根据《申报通知》的相关要求择优推荐5个项目。
成都市新经济发展委员会
2019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