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成都市2020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03 作者:qygslxx 浏览量:797次

成办发〔2020〕62号

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成都市2020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7月2日

成都市2020年深化“放管服”改革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加快政府职能深刻转变,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川办发〔2020〕31号)精神,制定以下工作要点。

一、持续深化简政放权

(一)完善权责清单制度。完善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机制,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省有关规定,动态调整全市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指导完善行政许可事项的设定依据、实施机关、许可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申请材料、使用范围、有效期限、中介服务等要素。[牵头单位:市委编办、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市)县政府(含成都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成都高新区管委会,下同)]

(二)精简行政许可事项。对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做好行政许可事项的对应清理工作。开展变相审批和许可自查整改工作,依法依规取消变相审批。[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市)县政府]

(三)推动行政权力向基层下放。健全镇(街道)权责匹配机制,制定事权下放准入管理办法,建立镇(街道)职责任务、公共服务和属地管理清单。巩固深化镇(街道)行政执法体制和行政审批服务改革成果,延伸下沉政务服务事项和执法监管力量,依法赋予镇(街道)相应审批服务执法权限。以“便民服务一窗口、一个平台优服务”为重点,做强镇(街道)和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综合功能,加强便民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推进政务信息数据共享,实现群众办事“小事不出村社、大事不出镇街”。[牵头单位:市委编办、市网络理政办,各区(市)县政府;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

(四)压减住建领域企业资质资格。落实住建领域企业资质类别、等级压减相关举措,凡是能由市场机制调节的一律取消,对保留的事项精简资质类别、归并等级设置,对相关企业资质资格推进告知承诺管理,对有条件的企业资质办理实行“一网通办”。[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市)县政府] 

(五)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开展“清单制+告知承诺制”改革试点,进一步优化提升告知承诺制效率。深入推进差异化分类改革,细化工程建设项目分类,将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用时分类控制在20至90个工作日内。[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市)县政府]

(六)推进投资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开展“投资法规执法检查疏解治理投资堵点”专项行动。[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市)县政府]

(七)深化规划用地审批改革。探索开展规划影响评价、节地评价等“一个报告、一次论证”,简化办理流程。探索推进区域评估,2020年底前,在依法设立的开发区、新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区域,土地供应环节不再就区域类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地质灾害危险性等事项对市场主体进行单独评估。[牵头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市)县政府]

(八)深入推进减证便民。全面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规范工作流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市)县政府]

二、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九)持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推动深化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2020年底前力争在全市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实现“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市)县政府]

(十)压减企业开办时间。完善企业开办“一窗通”平台服务功能,推广智能终端“营商通”手机应用程序,实现企业登记、刻制公章、首次申领发票、职工参保登记等事项线上“一表填报”、一次实名验证,线下“一个窗口”领取全部材料,2020年底前将全市企业开办时间压减至0.5个工作日以内。探索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纳入企业开办增值服务。鼓励提供免费寄递等服务,推动企业开办“零成本”。拓展电子营业执照应用范围,将电子营业执照作为企业开办、银行开户等业务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和电子签名手段。[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市)县政府]

(十一)严格落实负面清单制度。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确保“一单尽列、单外无单”,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告知承诺”制度,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面清理规范负面清单之外违规设立的市场准入许可、准入环节违规设置的隐形门槛、清单之外违规制定的其他形式的负面清单,确保“非禁即入”普遍落实。推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事项与现有行政审批流程动态衔接。落实好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对负面清单之外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原则实施管理。[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市)县政府]

(十二)放宽服务业准入。清理服务业准入方面政策规定,最大限度取消和下放服务业审批事项,推进全国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和全国旅游综合改革试点,鼓励和引导各类资本投向服务业。[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市)县政府]

三、持续激励创业创新 

(十三)赋予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大自主权。全面推广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出台关于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改革的实施方案,规范职务科技成果赋权形式和操作流程。探索建立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负面清单制”。落实正向激励政策,将市属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绩效工资分配向关键创新岗位、高层次人才、作出突出贡献的科研人员等倾斜。[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市)县政府]

(十四)构建校地创新共同体。深化市属高校综合改革,围绕“5+5+1”现代产业体系和66个产业功能区建设,争创国家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建设产教融合试点园(区)。[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市)县政府]

(十五)深化职业资格管理制度改革。清理规范我市自行设置的职业资格、准入证和上岗证。推行职业技能等级制度,落实国家职业标准或评价规范,对符合等级认定条件的社会组织或用人单位实施备案管理,监督指导开展技能人才等级认定评价和证书颁发。[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市)县政府]

(十六)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完善知识产权创新发展的激励政策措施,形成推动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各类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高标准保护、高效益运用的政策体系。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执法力度,制定侵犯知识产权“黑名单”管理办法、投诉举报违法行为奖励办法等,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加强司法与行政协同保护,建立统一的知识产权侵权判定标准,进一步完善诉调对接机制。深化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监测预警,建立服务便捷的重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直通车制度。扩大非诉纠纷解决机构覆盖面,依托社会自律机制,新建350家以上的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机构。建立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维权工作机制,开展涉外知识产权大数据分析预警工作和重点企业海外维权援助工作。[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市)县政府]

四、持续改善社会服务

(十七)优化公共服务供给。推进以利民便民为导向的基本公共服务清单标准管理和动态调整制度改革,开展普惠养老、普惠托育、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家政服务提质扩容等试点工作。推进“互联网+”与教育、健康医疗、养老、文化、旅游、家政等领域深度融合发展。实施“互联网+养老”行动,建设市、区(市)县两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深入推动全国普惠养老城企联动试点。开展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建成一批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启动“互联网+教育”大平台建设。鼓励社会办医,推动城市医疗联合体建设试点工作,落实四川省社会办医跨部门审批实施方案,推动成都市社会办医跨部门审批工作。[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市)县政府]

(十八)优化医保结算服务。出台全市医保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优化医保结算系统,2020年底前各统筹区范围内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符合条件的跨省异地就医患者在所有定点医院住院能直接结算。对社会办医在医疗保障定点、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上与公立医院一视同仁,推动更多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进入基本医保和异地结算定点,2020年底前各类医疗机构正式运营3个月后即可提出定点申请,定点医疗机构评估完成时限由原来的6个月缩短到3个月。[牵头单位:市医保局;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市)县政府]

(十九)优化水电气等公用事业服务。开展电、气等公用事业单位不合理收费和证明事项清理,督促相关企业公示收费清单。实施用电用气报装网上申报审批,依托“蓉易办”等政务服务线上平台,实施用气报装网上申报。实施占用(挖掘)道路网上申报、并联审批,压减办理时限,简化申报材料。2020年底前高压单电源普通用户平均办电时间压减至21天以内。推进用水用气便利化改革,用水报装流程简化为“受理及查勘”“验收及通水”2个环节,2020年底前用水、用气报装时间压减至8个工作日以内。[牵头单位:市经信局、市水务局;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市)县政府]

(二十)深化公证服务“最多跑一次”改革。积极推进“互联网+公证”服务新模式,建立公证与不动产登记、公安、民政等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加快推广电子公证书、在线电子证据保全保管、债权文书网上赋予强制执行效力、远程视频公证服务等技术。严格执行公证事项证明清单制度和服务收费标准。深化公证机构改革,释放公证服务活力。[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市)县政府]

五、持续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 

(二十一)推进“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制定并公布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并动态调整;制定并公示2020年度联合抽查计划,有序开展联合抽查工作。持续优化完善成都市市场主体智慧监管平台双随机抽查相关功能模块,将信用分类分级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相结合,开展差异化、精准化监管,2020年底实现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市)县政府]

(二十二)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建立全市重点监管清单制度,规范重点监管程序,对重点产品、重点行业、重点区域质量安全状况进行跟踪监测,将医院、学校、车站等公众聚集场所和电梯维保、气瓶充装等行业单位纳入《2020年度重点监督检查的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单位目录》。[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市)县政府]

(二十三)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积极开展市场主体信用承诺和双告知承诺。全面建立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建立完善重点机构、重点人群信用档案。推进市场主体信用积分管理模式,进一步拓展各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大力推进各类“信易+”建设。健全信用修复、信息主体异议申诉等机制,出台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社会信用记录申诉(修复)办法。建立健全联合奖惩对象名单制度,深入开展信用联合奖惩。[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市)县政府]

(二十四)推进“互联网+监管”。依托省“互联网+监管”系统,构建全市统一的“互联网+监管”体系,对监管事项清单实行动态调整,建立完善相关风险预警模型,加强监管对象信用分类管理,支撑新型监管机制建设,提高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加快归集共享各类监管数据,联通区(市)县、部门监管业务系统,2020年底前实现与省“互联网+监管”系统互联互通。[牵头单位:市网络理政办;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市)县政府]

(二十五)提升执法规范性和透明度。精简不必要的执法事项,推进执法结果共享互认。清理边界宽泛、执行弹性大的监管规则和标准,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构建完备的行政执法标准体系。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断健全执法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加强执法监督,全面提高行政执法效能。[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市)县政府]

(二十六)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完成全市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指导各区(市)县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制度,坚决防止和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探索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建立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受理回应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市)县政府]

(二十七)切实维护招投标和政府采购领域公平竞争秩序。全面清理各种涉及地域、行业和所有制歧视的不合理规定,防止随意附加各种意向性限制条件,集中曝光一批在工程项目招投标和政府采购领域不合理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和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出台政府采购询问、质疑和投诉指引。[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市)县政府]

六、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二十八)优化提升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对标国际一流、国内先进,聚焦国家营商环境评价指标,由市级牵头部门聚焦本行业、本领域营商环境短板弱项,持续更新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出台3.0版政策体系。加大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宣传力度,对条件成熟的改革经验及时在全市复制推广,促进我市营商环境评价水平大幅提升。[牵头单位:市网络理政办;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市)县政府]

(二十九)开展全市营商环境评价。对照国家、省测评考点,建立完善市、区(市)县营商环境重点指标数据统计制度,动态监测各领域及各区(市)县营商环境建设情况。优化营商环境评价和考核体系,开展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价,加快提升全市营商环境建设水平。[牵头单位:市网络理政办;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市)县政府]

(三十)降低企业物流成本。优化通关作业流程,积极推进“两步申报”“两段准入”改革,对符合条件的部分进口商品综合运用“先放后检”“先声明后验证”、第三方检验结果采信等手段提升通关效能。提高“提前申报”比例,支持企业根据需要选择“两步申报”“提前申报”等多种快速通关模式。发挥进境特殊商品指定监管场地作用,开通农产品、食品进口绿色通道,提供全天候通关保障,无需企业书面申请,优先安排查验。持续提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应用功能与第三方平台、口岸场站接入能力,推动上线更多地方特色应用功能。加强口岸收费目录清单动态管理,进一步完善口岸收费监督协作机制。持续实施政府购买(补贴)口岸基础公共服务。[牵头单位:市口岸物流办;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市)县政府]

(三十一)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完善交子金融“5+2”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平台,加强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推广运用,畅通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深入开展“信易贷”工作,实施民营和小微企业“服务零距离、融资大畅通”金融服务专项行动,推动个体工商户金融甘露行动计划,创新信用信贷产品,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实施“天府数字普惠金融行动”,加大天府信用通平台推广应用,通过天府信用通平台促进小微三农融资对接。建设全市企业信用信息大数据征信平台和投融资对接平台。加快推进企业“金融顾问”工作落地,帮助企业开展“融资+融智+融制”。清理规范中小企业融资时不合理的担保、保险、评估、公证等事项,减少融资过程中的附加费用。2020年9月底前,组织开展小微企业融资收费问题全面排查和重点抽查。[牵头单位:市金融监管局、人行成都分行营管部、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市)县政府]

(三十二)强化政务诚信建设。建立健全政务诚信监测指标评价体系,开展政务诚信评价。进一步规范政府行为,完善重大决策事项公示和听证制度,建立公共政策补信机制。完善政府机构失信治理机制,开展政务失信常态化专项治理。推动构建新型政商关系,杜绝“新官不理旧账”。对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等需要改变政府承诺和合同约定而受到损失的各类企业,依法予以补偿。建立健全公务员诚信档案,将诚信记录作为干部考核、任用、奖惩和职务职级晋升的重要参考。推动政府采购、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招标投标、招商引资、政府债务、镇(街道)等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市)县政府]

(三十三)加大清理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力度。督促拖欠主体逐笔制定偿还计划,逐月推动落实,确保2020年底前无分歧欠款应清尽清,存在分歧的欠款通过协调、协商、司法等途径加快解决,杜绝增加新的拖欠,切实保障中小企业合法权益。[牵头单位:市经信局、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市)县政府] 

(三十四)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加强行业自律,为市场主体提供信息咨询、宣传培训、市场拓展、权益保护、纠纷处理等方面服务。严格规范行业协会商会的收费、评比、认证等行为,查处行业协会商会违法违规收费行为,并限期退还违法违规所得。[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区(市)县政府]

七、持续优化政务服务环境 

(三十五)扎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政务服务工作。推动更多与企业复工复产、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全程网办。对与疫情相关审批业务开通“快速办”绿色通道,实行确需现场办理的事项“预约办”,推动实施“双向免费”办件和“寄递办”,切实缩短办理时间。[牵头单位:市网络理政办;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市)县政府]

(三十六)推进“一事一次办”改革。围绕“一件事”开展流程再造,通过协同审批、容缺办理、告知承诺、信息共享等方式,实现主题内事项一张表单填报、一套材料提交、一个流程办理、一口同步出证,做到“一件事一次办好”,推动实现2020年不少于100个“一件事”目录清单,为市场主体提供主题式、套餐式集成服务。[牵头单位:市网络理政办;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市)县政府]

(三十七)推进“一证通办”“一照通办”。梳理企业群众全生命周期重要事项,按照“一证通办”(凭身份证件)或“一照通办”(凭营业执照)要求,推进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强化数据共享,2020年11月底前出台全市“一证通办”“一照通办”事项清单,确保相关事项仅需营业执照或居民身份证就能实现“网上办”“掌上办”。[牵头单位:市网络理政办;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市)县政府]

(三十八)提升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服务能力。在国家和省“一网通办”体系下,建成多端申报、一网受理、协同办理、综合管理于一体的“蓉易办”平台,搭建覆盖市、区(市)县、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在线政务服务体系,依托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推动实现2020年全市各类依申请类事项全程网办率达30%,政务服务大厅办理事项网上可预约率100%。[牵头单位:市网络理政办;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市)县政府]

(三十九)强化政务数据共享。做好国家、省、市三级共享平台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进一步完善市共享平台功能,推动共享责任清单落实,深入推进公共数据共享和开放应用。建立完善大数据中心基础库、主题库和专题库等资源体系,促进政务数据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共享共用,重点围绕医疗、教育、交通、政务等服务开展数据共享应用,实现让数据少跑路。[牵头单位:市网络理政办;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市)县政府]

(四十)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水平。深入开展公共资源交易规范化、标准化示范交易中心建设。聚焦公共资源交易盲点、断点、堵点,全面推行在线投标和“不见面开标”,大力推进电子评标和异地远程评标,2020年11月底前实现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标、电子开标、电子评标等全流程电子化运行,实现跨区域、跨层级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牵头单位:市公资交易中心;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市)县政府]

(四十一)深入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全面建立标准统一制定、数据统一汇聚、评价统一管理的政务服务“好差评”体系,实现全市各级政务服务“好差评”全覆盖。根据举报投诉、新闻媒体等反映的线索,适时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调查暗访,倒逼各级政务服务部门不断改进工作。强化结果运用,定期发布“好评”榜,及时推广典型经验;建立“差评”定期通报制度,对典型问题进行曝光。完善“好差评”系统功能,强化评价数据汇聚,2020年底前实现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好差评”系统互联互通。[牵头单位:市网络理政办;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市)县政府]

(四十二)完善政务服务体系。推进综合窗口全覆盖,建设全市统一的线下窗口管理平台,细化窗口工作标准,对接入的政务服务事项精准管理、实时监督。加强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精简办事材料比例要达到60%。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业务流程再造,推动同一事项全市范围内“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完善市、区(市)县、镇(街道)、村(社区)四级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打通优化政务服务落实到基层的“最后一公里”。[牵头单位:市网络理政办;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市)县政府]

(四十三)大幅提升政务大厅服务水平。深入开展政务服务大厅“服务意识不强、办事效率不高”专项整治。推广惠企政策“一窗通”,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开设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实现惠企政策“统一发布、统一咨询、一窗申报、一窗兑现”。[牵头单位:市网络理政办;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市)县政府]

(四十四)推进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出台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建立集综合治理、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公共服务、政务公开等功能于一体的统一平台。加强村级党群服务中心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党员群众提供“一窗式”基层党建和政务服务。[牵头单位:市网络理政办、市委社治委,各区(市)县政府;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