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3年度成都市创新应用实验室、城市未来场景实验室申报指南》和开展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24 作者:qygslxx 浏览量:339次

四川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成都高新区,各区(市)县经信和新经济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新经济企业梯度培育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成府规〔2022〕1号)有关要求,推动创新应用实验室、城市未来场景实验室建设,特制定《2023创新应用实验室申报指南》《2023城市未来场景实验室申报指南》(详见附件)。现印发你们,请按申报指南和以下相关要求认真做好申报和审核工作。

一、申报项目要求

(一)申报时间:项目申报应于11月7日17:00前完成申报。

(二)申报要求:具体要求以申报指南为准,若需要报送纸质材料的项目,申报单位应向企业所在地的区(市)县经信和新经济主管部门进行报送。

二、区(市)县初审

(一)初审时间。项目初审转报应于11月12日17:00前完成。

(二)项目初审转报。请各区(市)县经信和新经济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组织当地符合条件的企业或机构申报,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审核,经信和新经济主管部门要通过资料审查、现场核查等形式确保申报项目真实、资料完备,财政部门要对申报单位的税收解缴关系进行核实,筛选出符合条件的项目后联合行文上报。

三、其它相关要求

(一)申报单位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除多渠道筹资项目外,市级各专项资金对同一项目原则上不重复支持。同一项目申报了中央、省补助资金或申报了多项市级专项资金的,应当在专项资金申报材料中说明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补助资金情况,否则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收回财政补助资金,并取消该项目单位本年度项目申报资格。

(三)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申报事宜,请各单位自主申报。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或市新经济委工作人员名义向单位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向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机关纪委举报,举报电话:61886364。

四、政策发布和咨询

(一)政策发布。本申报指南在成都市经信局网站发布(https://cdjx.chengdu.gov.cn/),相关附件可登录下载。

(二)政策咨询联系方式

场景建设处:秦臻61884657

五、其他事项

(一)申报单位提交申报书后,需及时关注系统审核意见,若申报被退回,请按要求修改完善后重新提交,以免影响申报,逾期造成不能正常申报的责任由申报单位自行承担。

(二)所有申报材料需真实有效,提供的复印件均须加盖本单位(企业)公章,全套申报材料加盖骑缝章,并准备好原件以备项目审核、审计时使用。

(三)本政策支持项目数量根据今年批复的专项资金预算规模和项目申报情况择优选定,未能当年享受到政策支持的项目纳入新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库,在后续年度的政策支持中予以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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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创新应用实验室申报指南

2.2023城市未来场景实验室申报指南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成都市新经济发展委员会

成都市财政局

2023年10月24日

附件1

2023创新应用实验室申报指南

一、申报对象

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1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税收解缴关系在本地的企业。

二、支持领域及方向

根据技术演进趋势和产业发展方向,聚焦成都重点产业发展,围绕人工智能、虚拟现实、数字孪生、物联网、5G网络、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开展应用规范和接口标准市场化应用攻关。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需具备行业资源聚合和生态带动能力,为“平台型、生态型、技术领先型”企业。

(二)具备相应的实验场所和仪器设备等研发基础设施条件。申报单位能够为实验室提供建设、运行和实验经费保障,支持较高强度的研发投入。

(三)申报单位应拥有一支具备较强研发能力的技术骨干团队以及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专职从事研发的人员不少于5名。

(四)申报单位已编制合理的建设规划,明确有技术攻关、知识产权、成果场景化应用等实质内容,发展思路清晰、目标明确,规划切实可行,措施具体得当。

四、申报材料

(一)创新应用实验室项目申请书。

(二)平台带动能力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生态链上聚集的企业数量及企业名称,以及合作协议等证明材料)。

(三)企业创新能力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汇总表、各项科技成果转化的证明材料、实验室研发团队名册、科研人员聘用合同或其他劳务派遣证明、学历证明、技术带头人最高级别的证明材料)。

(四)实验室建设详细解决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实验场所、仪器设备等基础设施条件情况说明,实验室建设经费总预算及费用安排合理性情况说明,研发投入核算体系、研发投入管理体系情况说明;实验室中长期发展规划、预期输出的应用规范和接口标准、开放平台适用的领域和企业;项目涉及的技术指标,技术的先进性、创新性、成熟度、可靠性等;与同类领先水平技术对比的竞争力,对相关产业和产品的带动作用;产品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拥有情况,知识产权在产业生态中的作用、专利布局、拥有情况及形式等)。

(五)其他材料:

1.申报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登记证(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提供近三年财务报表(加盖单位公章);

3.提供年度研发投入及上一年度R&D经费支出增速证明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专项审计报告、纳税申报表、企业研发活动统计报表、企业研发项目情况表、企业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等);

4.和申报项目直接相关的PCT专利、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版权证书,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申请受理通知书或授权书等证明材料;

5.申报中凡是涉及到数据应用的,需提供数据资源合法来源的相应证明材料。

五、支持措施

(一)给予“成都市创新应用实验室”授牌;

(二)投资支持。获评的创新应用实验室项目可优先纳入新经济产业基金项目储备库,并对符合条件的给予最高200万元的直投支持〔按照《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新经济企业梯度培育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成府规〔2022〕1号)执行〕。

六、申报程序

项目通过“成都市新经济公共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链接:www.cdxjj.net)实行全程网上申报。

(一)申报身份获取

申报单位登录服务平台进行身份注册,并完善相关信息后方可进行项目申报。已注册过的单位和个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无需再注册。

(二)项目填报

项目负责人登录服务平台,根据指南要求在线填写申请书和上传附件〔其中盖章签字页要求如下:申请书封面页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承诺书页(申报单位)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同时企业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申请书扫描为PDF作为附件上传并提交〕。

(三)项目审核

区(市)县经信和新经济主管部门,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业务处室在规定时间内分别进行网上审核,并作出审核结论。

(四)材料报送

申报阶段通过服务平台全程进行网上申报。项目申报时,暂不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待申报项目立项公告后,我局委再另行通知立项项目报送纸质件,未立项项目无需报送纸质件。

七、申报时限

项目实行定期申报,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我局委不予受理。

申报平台预计于2023年10月27日正式开放,申报单位平台提交申报资料(含退回修改再次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7日17:00,各区(市)县经信和新经济主管部门初审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2日17:00。

提示:请各单位审核提交后,及时在系统关注各审核环节审核意见,11月12日17:00前可根据有关审核意见要求修改完善后,及时再次在系统提交,此后将不能退回修改,审核部门仅保留通过或者不通过两个选项,逾期导致不能正常申报的,由申报单位自行承担责任。

附件:1.1名词解释

附件1.1

名词解释

(一)本实施细则所述““平台型、生态型、技术领先型”企业中“平台型”企业指需求方和供应方都是B端企业,业务系统范围最少包含平台方、需求方、供应方三方参与者;“生态型”企业是指具有较强的产业生态链聚集能力的企业,具有产业链带动作用,属于所在领域的龙头企业;“技术领先型”企业是指企业掌握的技术在国内或国际上属于领先地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其知识产权在产业生态中有关键作用或重要作用。

(二)“技术带头人最高级别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院士、长江学者、教授、教授级高工、专业技术突出贡献者、享受国务院津贴的专家等证明材料。

附件2

2023城市未来场景实验室申报指南

一、申报对象

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1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税收解缴关系在本地的企业。

二、支持领域及方向

重点支持以下三个大方向,实行竞争申报、择优遴选。

(一)元宇宙

1.“元工业”场景。

支持大数据、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数字孪生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赋能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建设工业数字孪生交互平台,探索工业元宇宙特色解决方案和场景孵化试点。

2.“元消费”场景。

支持强化动作捕捉、快速渲染、虚拟仿真等新技术在音乐、影视、文创等文娱消费领域场景应用,培育沉浸式虚拟购物、虚拟直播等数字消费场景。

3.“元文旅”场景。

支持围绕景区、文博场所、主题乐园、农博园区等文旅空间的数字原生文创内容,集成线上导览、互动、支付、社交等功能,打造线下主题场景与线上开放空间相结合的文旅元宇宙场景。

4.“元蓉城”场景。

支持在智慧治理、城市运行、风险监测、园区住宅管理等领域,打造一体化、智慧化、集约化的城市数字基座,对城市空间进行动态模拟和实时监测,开展城市元宇宙场景试点。

(二)智能生产

5.通用航空。

支持通用航空在工业、农业、林业、建筑业的作业飞行和医疗卫生、抢险救灾、气象探测、科学实验、遥感测绘、教育训练、文化体育、旅游观光、文化消费等方面的场景应用并开展商业模式验证。

6.智能网联汽车。

支持汽车操作系统、智驾系统、标准化软件(中间件)、高精度地图、车辆智能运营、车规级算力芯片,车辆微型电子机械系统、低成本高性能激光雷达、4D成像毫米波雷达、高像素汽车视觉传感器在自动驾驶、共享出行、智能道路等示范场景应用。

7.新制式轨道交通。

支持磁悬浮轨道交通、旅客自动捷运系统、智轨列车、市域快速铁路、单轨(云轨)、齿轨铁路、氢能有轨电车等技术在新型城市轨道交通场景的应用。

(三)人工智能

8.人工智能+交通。

支持多模态车载自动驾驶大模型、基建等领域多模态行业大模型,在自动驾驶、铁路建造、灾害预警和防控等多阶段场景应用。

9.人工智能+文娱。

支持运用人工智能技术在网络视听、网络文学、动漫、游戏等领域在内容生成、建模、驱动、渲染等环节提升内容生产效率的场景应用。

10.人工智能+商务服务。

支持大模型技术通过现有的应用软件、智能硬件在电子商务、商务办公等优势领域的场景应用,提高电商客服系统智能问答水平、提升企业数智化转型服务能力。

三、申报材料

(一)城市未来场景实验室项目申请书(附件2)。

(二)实验室建设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实验室建设方案,可行性分析、总体任务目标、进展安排;是否将新技术或新产品(服务)系统集成,跨界融合催生新的产品(服务)、新需求;经费总预算及费用安排合理性、研发投入核算体系、研发投入管理体系情况说明;中期评估要达到的阶段性目标以及实验期满考核验收目标,目标设置必须有可量化考核的数据性指标,不能全部为定性描述〕。

(三)项目潜在竞争力分析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商业模式、项目团队建设情况、场景项目用户体验、场景项目风险点评估与对策,场景实验室项目的市场潜力、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等)。

(四)项目技术性分析报告(阐述项目涉及的技术路线、软件和设备方案,知识产权在场景构建中起到的作用,场景打造中所使用到的知识产权数量及所有权情况等)。

(五)其他材料:

1.申报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登记证(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联合申报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登记证(照)复印件、实验室共建协议(如有则据实提供);

2.提供近三年财务报表(加盖单位公章);

3.提供年度研发投入及上一年R&D经费支出增速证明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专项审计报告、纳税申报表、企业研发活动统计报表、企业研发项目情况表、企业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等);

4.和申报项目直接相关的PCT专利、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版权证书,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申请受理通知书或授权书等证明材料;

5.提供实验室研发团队名册及学历证明、技术带头人最高级别的证明材料;

6.项目涉及的销售合同、服务协议等印证材料(据实提供);

7.申报中凡是涉及到数据应用的,需提供数据资源合法来源的相应证明材料。

四、支持措施

(一)给予“成都市城市未来场景实验室”授牌。

(二)按照《成都市创新应用实验室、城市未来场景实验室认定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实验期满,验收评审通过后,按照审计认定的实际项目成本的15%,最高200万元进行资助支持。

五、申报程序

项目通过“成都市新经济公共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链接:www.cdxjj.net)实行全程网上申报。

(一)申报身份获取

申报单位登录服务平台进行身份注册,并完善相关信息后方可进行项目申报。已注册过的单位和个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无需再注册。

(二)项目填报

项目负责人登录服务平台,根据指南要求在线填写申请书和上传附件〔其中盖章签字页要求如下:申请书封面页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承诺书页(申报单位)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同时企业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申请书扫描为PDF作为附件上传并提交〕。

(三)项目审核

区(市)县经信和新经济主管部门,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业务处室在规定时间内分别进行网上审核,并作出审核结论。

(四)材料报送

申报阶段通过服务平台全程进行网上申报。项目申报时,暂不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待申报项目立项公告后,我委再另行通知立项项目报送纸质件,未立项项目无需报送纸质件。

六、申报时限

项目实行定期申报,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我局委不予受理。

申报平台预计于2023年10月27日正式开放,申报单位平台提交申报资料(含退回修改再次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7日17:00,各区(市)县经信和新经济主管部门初审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2日17:00。

提示:请各单位审核提交后,及时在系统关注各审核环节审核意见,11月12日17:00前可根据有关审核意见要求修改完善后,及时再次在系统提交,此后将不能退回修改,审核部门仅保留通过或者不通过两个选项,逾期导致不能正常申报的,由申报单位自行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