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2020年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补贴补充申报

发布时间:2020-03-11 作者:qygslxx 浏览量:636次

一、申报要求


(一)此次申报充电基础设施补贴时间范围调整为:

1.2017年4月12日—2019年12月31日期间建成投运充电设施申请建设补贴,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2.向电网经营企业直接报装接电的经营性集中式充换电设施可申请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期间的运营补贴。

(二)委托具备条件的第三方企业运营的充电基础设施权属单位,须将委托运营协议及运营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作为申报材料一并提供。

(三)其他申报要求按照成经信财〔2020〕2号执行。

二、申报时间

申报企业于2020年2 月25日—2020年4月25日将申报资料上报至项目所在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电力)主管部门,区(市)县相关部门汇总核实后于2020年5月25日前联合行文报市经信局,过时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