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会信息
  • 展会名称:第十二届中国加工贸易产品博览会

  • 起止时间:2020年04月16日~2020年04月19日

  • 展会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广东现代国际展览中心

  • 主办单位:商务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广东省人民政府

  • 承办单位:广东省商务厅、东莞市人展政府

展会简介

川商贸发〔2019〕15号  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加工贸易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部署要求,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进一步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创新发展,搭建国家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平台,促进加工贸易全球行。由商务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广东省商务厅、东莞市人展政府承办的第十二届中国加工贸易产品博览会(以下简称“加博会”)将于2020年4月16日至19日在广东省东莞市举办。“加博会”汇集了珠三角众多加工贸易企业,各市(州)应组织企业和产业园区等利用“加博会”的平台,进行商品展示,结识加贸企业,寻找合作对象,开展经贸对接和商品采购。我厅将组团参加,并列为我省“万企出国门”重点活动计划。为做好我省组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会时间:2020年4月16日至19日 二、展会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广东现代国际展览中心 三、展会规模:展览面积按7万平方米规划。 四、参展行业:设置国际智能手机及移动终端产业展、国际潮流服装服饰及鞋帽展、国际玩具及婴童用品展、国际时尚家居用品展、国际特色食品展、国际电子商务及物流展六个专业展区。主题展一个(包括三个板块)即加工贸易梯度转移商机展、主宾国专题展示区、工业设计展。 五、主要活动:展会期间,将举办主题论坛、加工贸易梯度转移对接交流会、零供对话会及产品购销对接活动、海外买家对接交流会等。 六、展位安排及参展费用: (一)展位安排:对大型特装的企业原则上分配4个展位;其它企业原则上最多安排不超过2个标准展位。       (二)参展费用:本届“加博会”给予参展企业展位费全免;如需特装,费用由参展企业自理。 (三)参展企业申报资料: 1.企业加盖公章的加博会参展企业申请表(见附件1),表中企业及产品简介字数各控制在200字以内,加盖公章后的申请表扫描成PDF文件(300dpi)及申请表WORD文档电子版同时上报。 2.主要产品的照片(5张),格式为JPG,像素:800×600。 3.企业营业执照,格式为PDF文件,300dpi。 七、报名方式: 组展工作由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请各市(州)精心组织当地企业参展,组织产业园区开展经贸活动,各市(州)于2019年11月14日前将《参展企业申请表》(见附件1)、《参展企业汇总表》(见附件2);2020年4月9日前将《采购商人员名单》(见附件4);4月2日前将《参会人员名单》(见附件3)报商务厅对外贸易发展处。 联系人:司晋梅 电话:028-83236256 传真:028-83224675、5028-83223610 特此通知。 附件:1、第十二届加博会参展企业申请表(附件1)    2、第十二届加博会参展企业汇总表(附件2)    3、第十二届加博会各单位参会人员报名回执(附件3)    4、第十二届加博会采购商人员名单及采购商登记表(附件4)                                       四川省商务厅       2019年10月21日 附件1-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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